员工王某于2017年6月入职某医疗器械企业,先后担任该企业生产总监和生产中心主任,月工资5000元左右。王某在入职时,当时的HR专员代表企业与其订立了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员工的具体岗位、薪资待遇、试用期及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原HR离职后,该企业...
只规定义务不享受权利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案情简介:被申请人李丽(化名),2018年8月16日入职于某市A集团B县商砼公司就任总经理,为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2018年10月1日,公司与李丽签订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是纸面上的,而不能是形式上的。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新疆某物流公司乌鲁木齐大湾南路营业部与快递小哥丁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支付丁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7179元;支付经济补偿金4043元。2018年6月20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