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残联:促进残疾人就业,事关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管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68号),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制定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现予颁布施行。附件: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月27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闽政办〔20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和评估结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1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我们编制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
人社厅发〔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银发经济是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以及为老龄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潜力巨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经国务院同意,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对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