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威,25000元;王芳东,12000元……”不久前,在青海省共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会议室,48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领到工资,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农民工王芳东说。
2017年以来,青海省共受理这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55件,为2.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1亿元,清欠率达98%。
“我们坚持防欠与清欠相结合,强化排查整治,严格督导问责,打好治欠保支组合拳,实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受理、拖欠人数、拖欠金额、群体性事件‘四下降’的目标。”青海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
多级多部门联动直查重大案件
王芳东能领到工资,得益于青海省建立的重大案件直查机制。对重大案件,青海省坚持省、市(州)、县三级多部门联动,确保案件快办快结。
王芳东和工友们打工所在的景洲帝王商城工程项目完工后,没能领到工资。共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核实,并与省、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系,联合开展追欠行动。在他们的努力下,承包公司支付了拖欠农民工的500万元工资,但仍有500万元没能发放。
“我们多次与公司负责人协商,经省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协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剩余欠款从公司账户划转到共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及时向农民工发放。”海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赵风起说。
对于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和解决难度大的此类案件,青海省在落实属地责任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到施工单位分析研判、调查取证,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
在青海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的办公案头,摆放着一本《农民工工资欠薪台账》。翻开《台账》可以看到,其中涉及75起案件,明确了办案人员、责任、时限等。“对进入台账的案件,我们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办理。”青海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我们还会根据案件线索,及时更新台账,督促各地解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检查加督查推动措施落到实处
眼下,青海省正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发现欠薪行为马上处理。
这种检查在“两节”期间是一定要搞的。此外,每年4月、5月,青海省人社厅还会联合14个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青海省冬季时间长,施工项目到四五月份才开工。我们在开工时就启动检查,一方面对上年度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回头看’,看一下是否有‘漏网之鱼’;另一方面加强源头治理,对各类欠薪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青海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
湟中县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半年多的案件,就是在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并解决的。2017年4月17日,120名农民工投诉,称他们在湟中县一个露营地项目干活,自2016年9月起被拖欠工资235万元。湟中县劳动监察大队与海南州政府、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湟中县旅游局协调,很快将拖欠工资发放到位。
许钦洲是其中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春节都过了,工资还没发,我以为彻底没着落了,没想到最终拿到了工资。”
记者了解到,这种专项检查,涉及内容不仅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还包括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除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2017年以来,青海省先后由人社、发改委、住建、交通、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8个市州和部分区县开展督查。
“检查加督查,进一步推动治欠保支各项制度、政策落到实处,形成了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青海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来说,2017年,全省共收缴保证金7.2亿元,92%的新开工项目均缴纳保证金,较上年增长10%。”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导问责责任单位
循化县李兴伟拖欠劳动报酬案,互助县青海嘉诚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2017年,青海省先后3次曝光23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
青海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失信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相关信用信息通过“信用青海”平台向社会公布。
欠薪工作做不好,相关责任单位也会被追究责任。2017年,青海省人社厅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所在地区欠薪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限期改正。该厅还向3个市州下发了《督办通知书》,向欠薪积案较多、重大案件集中的5个市州政府负责人下发《农民工欠薪案件抄告通知书》,要求各市州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促进欠薪案件有效解决。(记者 姚闻 通讯员 周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