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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全面启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

2018.02.14

日前,黄梅县为加强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推动黄梅县建设和谐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将全面启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且数额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司法机关;工程总承包企业未履行支付及监管责任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无理抗拒和阻挠人社行政部门查处拖欠行为及其他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特别“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工资且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行为的,一并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强化拖欠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

同时,为落实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的要求,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总承包企业也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湖北省黄梅县人社局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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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黄梅县为加强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推动黄梅县建设和谐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将全面启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且数额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司法机关;工程总承包企业未履行支付及监管责任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无理抗拒和阻挠人社行政部门查处拖欠行为及其他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特别“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工资且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行为的,一并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强化拖欠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 同时,为落实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的要求,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总承包企业也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