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各成员单位组成四个督查组,分赴西藏5市(地)和18个县(区)就对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年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5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汇报、查阅发改、财政、住建、人社等部门治欠保支工作相关资料、实地抽查23家建筑施工工地,暗访用工人数较多的建筑工地、酒店8家,现场询问农民工20余人次,重点督促处理存在欠薪问题的“措美县西藏协和措美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玛如乡干部周转房项目”等案件,掌握了各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本情况,取得了积极成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藏政办发[2016]71)精神,各市(地)均建立了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等。拉萨市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实施办法;日喀则市建立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评定2017年劳动保障诚信企业45家;昌都市建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责任追究办法,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林芝市建立建筑企业劳动保障信誉评定管理办法、信誉保证金管理规定等。截至目前,全区缴存民工工资保证金11.96亿元,设立维权公告牌1366块。
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西藏各地集中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深入工地、企业、社区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并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矿山企业、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用人单位10574家,查处违法案件1129起,追回农民工工资1.21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9237人。截至目前,各市(地)保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良好可控,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案基本处理完毕。前期拖欠工资积案44起中,人社部门已办结33起、撤诉5起、法院处理5起、移交涉事部队处理1起,追发工资等金额710.60万元,涉及人数307人。
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西藏各市(地)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呈现出一些工作亮点。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为恶意欠薪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目前,各市(地)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案件8起,其中:波密县玉许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倾多镇等项目劳务承包人刘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那曲地区罗布热地市政道路改建工程劳务承包人李某因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通过网上追逃,追回14名农民工工资95377元。二是积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日喀则市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索县积极筹措资金1978万元转入县人社专用账户作为全县垫资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筹措资金1000万元作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三是领导干部包片、包案处理欠薪案件。日喀则市地级领导干部下访包案处理59起,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