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15日修订通过,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劳动法制建设...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统计,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300元,比上年增长8.3%。 按此计算,2012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凡按2012年本市职...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对照标准,查找不足,推进窗口建设,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19日 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令第21号)和我省实际,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参考了当地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因素。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重点对劳务派遣作了新的法律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质监局、民政厅、地税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08号),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并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结合我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在调整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颁布2012年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42号)要求,发布2012年我市居民服务和...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