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政府批准,从2012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自《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2004第3号令)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充分发挥事前...
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化县就业服务局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主要是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于都县贯彻实施情况总体平稳,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工秩序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良好。 一是...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根据《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赣劳社劳〔2002〕26号)、全省2011年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2012年发展计划,制定江西...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调查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按照人力社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2〕16号)要求和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视频会议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充分认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企业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管理,及时依法纠正企业在工时工作方面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