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 新法下的劳务派遣如何合法用工

    修订后的 《劳动合同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针对法律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实务中如何操作,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劳动者都有必要先行熟悉和掌握。 如何申请行政许可 修改后的 《劳动合同法》第57条第2款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在办理公...

  • 劳务派遣痼疾能否破解——《劳动合同法》修订后的新契机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的发展,《劳动合同法》做出了积极的立法规制。但法律实施之后,仍然大量出现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象,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数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部分的修正案草案。近日,该修正案终获通过。它将给现存的劳务派遣问题带来什么新的解决途径?...

  • 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社部劳动关系司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劳动...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修改的决定》后,人社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的主要内容。近日,下发了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新修订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审计厅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中央驻赣和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6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通过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15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八章六十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劳动合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 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劳动用工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以及我省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省直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中省直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

  • [你问我答]试用期超期可获赔偿金

    2012年3月,韩某应聘至某百货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1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1500元/月。2012年10月份,韩某无意中了解到,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此公司将试用期定为6个月明显违...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精神及中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

  •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被派遣劳动者享同工同酬 新华社讯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