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建立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如...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就业服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通知》(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2号,以下称“32号文件”)要求,各省(区、市)上报了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名单。经对各地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于9月26日颁布,于11月1日起施行。贯彻落实好《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是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举措,有...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等规定,我部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有效期满、提出延续申请的机构以及申请增加或整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征求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意见。现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宁东基地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宁政发〔2011〕77号)和《自治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3〕22号),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5日 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0日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管理,方便社保卡的使用,根据《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