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增强本市自贸区内企业用工灵活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文件精神,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人员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 现发布陕西省202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下线为3.5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为贯彻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部署,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陕西省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现就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 继续实...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促进中心: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有关用人单位: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国有企业(集团),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研究,现就本市2021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凡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结合当前本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转制之前享受市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原则上在转制后的组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