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面向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充分就业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及时掌握春节后我省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务工人员就业意向,全面分析就业及企业用工形势,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春季...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2号)和11月6日全国就业工作...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市局所属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贯彻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19日 天津市贯彻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就业服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通知》(人...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包头市公务员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自治区决定,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部分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标原则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重要的社会、...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包头市公务员局,各高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要求,从2013年起,自治区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援青、援疆的总体部署,促进西藏、青海、新疆(以下简称三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在总结前两届专场招聘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
各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促进会、教育、残联、体育等系统有关单位: 为开展职业指导前沿探索和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展现职业指导工作业绩,2013年我们继续组织开展了职业指导优秀成果和论文评选活动。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的职业指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