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强化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社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广泛征集、严格筛选和多轮会商,于近日联合发布10件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此次案例发布紧扣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的新形势新问题,突出四大重点领域,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清晰法律指引。
一是突出重点群体,织密权益保障网。案例重点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职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针对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强调认定劳动关系应注重审查用工实质是否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而非仅凭承揽、合作协议名称,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重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彰显对重点群体合法权益的刚性保障。
二是聚焦新类型案件,回应社会新关切。案例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出台后的新规定新精神,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竞业限制、混同用工、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等问题,明确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关联企业交替用工的责任承担,以及变换签约主体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认定标准,为处理同类争议提供参考。
三是紧扣重点环节,规范用工管理线。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劳动争议高频事项,结合年初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联合印发的《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精准聚焦“未通知工会即构成违法解除”这一常见程序性违法问题选取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裁审理念,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行使管理权,从源头防范争议发生。
四是深化协同共治,构建多元解纷链。案例生动展现了“仲裁+法院”联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政府”多方联动化解争议的实践经验。通过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调解与裁判优势互补,实现多部门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促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实质解纷,充分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关系领域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内涵。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总结劳动人事争议化解经验,健全完善调裁审衔接长效机制,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