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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宁: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20.07.08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甘肃省正宁县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和送法律进企业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量下降60%,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条例》条条出“实招”。一是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治理格局,形成了人社部门组织协调,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行业监管,发改、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法律条文明确了工程款担保制度、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用工实名管理制、工资保证金制度等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三是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应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条例》条条放“狠招”。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二是明确了工资清偿主体责任,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在不同原因导致欠薪情况下的清偿主体责任;三是提高了处罚力度,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违法行为处以5万至10万元罚款,形成了“不能欠”“不敢欠”的有力震慑,保障了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报酬权益。

《条例》条条下“杀招”。一是严格审查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资金情况,对资金安排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二是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和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制度,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及时将该企业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影响的,及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媒体公开曝光。三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拒不履行整改背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对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失信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体现了全社会依法根治欠薪“零容忍”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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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甘肃省正宁县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和送法律进企业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量下降60%,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条例》条条出“实招”。一是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治理格局,形成了人社部门组织协调,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行业监管,发改、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法律条文明确了工程款担保制度、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用工实名管理制、工资保证金制度等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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