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江西鹰潭:余江区“社保抗疫”不一样

2020.03.11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的贯彻落实工作,江西鹰潭市余江区社保局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是减免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社保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二是缓交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全面落实中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余江区社保局迅速响应,摸清摸实企业情况,多措并举力将惠企社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一、 加强沟通协调,部门联动,确保单位正确划型。迅速成立区社保局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保费工作小组,由局长徐勇斌牵头负责,各业务股股长及业务骨干为成员,倒排时间、卡准进度、任务到人,通过社会信用代码统一查询、部门联动,加强沟通,逐一核实企业类型,为正确划型奠定基础。

二、 加强企业信息核对,实现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准确。局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核实核准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地址等基础信息,实现正常业务经办与企业信息更新同步推进,做好政策对接、数据统计及问题搜集。实现企业社保信息更新的“主动办”、“不见面”、“网上办”。

三、 主动沟通,增强企业复工信心。通过余江社保微信公众号、余江区企业社保经办QQ群和微信群、电话等多方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引导,实现企业一次不跑。帮助企业树立战胜疫情及复工复产信心,将社保费“减、免、缓”相关政策传达至辖区每家企业。

目前,已完成辖区525家企业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减免业务,共计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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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的贯彻落实工作,江西鹰潭市余江区社保局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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