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产业与就业作为融合发展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多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产业扩大就业,但作为资源保护型地区,却面临着产业发展的制约。作为资源保护型地区,如何在做好生态保护,项目入驻受限的情境下,解决农民质量就业问题成为难题。延庆“一产员工化”措施的实施,通过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制成为企业法人单位,促进一产就业人员享受稳定工资收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社会保险待遇,转变为绿色产业工人,稳定了农民就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同时也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真正实现了产业与就业的融合与包容发展。
延庆县作为北京市生态涵养发展区,受地域、交通等因素的影响,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面临挑战。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延庆县立足涵养区定位,积极推进农民绿色就业,以立足生态和深化服务为主题,开发绿色生态岗位,拓宽转移就业渠道,推进新阶段农村全面发展。全县近3万名农村劳动力在生态岗位实现了转移就业,就业增收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开拓生态岗位安置困难群体
结合延庆县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生态护林员、生态水管员、畜牧防疫员、公路养护员、村邮员、残疾人协管员、文化管理员、浴室管理员、治安巡防员、校园安保员、水资源管护员、公共设施维护员、协管员等生态就业岗位1.8万个。
二、出台就业政策推进绿色就业
延庆县立足生态发展涵养区的城市功能定位,2009年被认定为北京市水资源保护地区,结合市级配套政策,延庆县出台了《延庆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充分发挥促进就业政策的支撑作用,全面落实政府责任。2014年累计落实惠农就业政策经费12973万元,有力提高了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率。
三、全面开展绿色就业职业培训
为提高生态就业人员素质,稳定生态就业规模,保障生态就业质量,延庆县结合生态就业特点,面向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服务的需求,聘请专业师资,使用专业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绿化工、保洁员、花卉工、护林员、社区保安、计算机操作等内容的生态培训。累计开展职业培训2.6万人次,为城乡劳动力生态就业提供了素质保障。
四、推进一产就业实现员工化
延庆县15个乡镇有5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聚了2.3万名入社农村劳动力。通过对一产就业员化的政策宣传和推动,目前,全县已有30余家一产企业的近1800人成功实现了就业员工化。
(一)提高服务精细程度
深入一产单位较多的乡镇进行集中政策宣传,让更多单位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同时对基层社保所工作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了专项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了解政策、讲解政策,随时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还加强了与县社保中心的协作,使两部门工作人员掌握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现政策咨询、缴纳保险、申请补贴等环节一条龙式咨询服务。
(二)建立数据监测联动机制
与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旅游委、农委、残联等部门联合,将办理证件、标准化管理、各项政策进行整合,向新增用人单位、农村商业网点、民俗旅游户、种植养殖户、农产品加工户等打包推出政策宣传册页,组织开展宣传讲座,为主要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非正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读,提高单位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正规化就业。并针对种植养殖、园林绿化等纯一产单位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随时掌握一产员工化进程及一产员工化深入发展的基础情况。
(三)拓宽模式应用范围
把握“改善民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目标不偏离,适度扩大一产员工化的覆盖范围,确立以一产单位为主,二、三产业单位为辅的工作模式。在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户工作动员的基础上,将农产品加工单位、民俗旅游户纳入其中,使在以上单位零散就业的农民实现员工化,获得稳定收入和社会保障。并着力提高三次产业的质量和效益,进而带动就业员工化的扩展和稳定。集中力量发展花卉种植、中药材种植、有机蔬菜生产、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民俗旅游等特色产业,增强相关产业用人单位的经济实力,提高其帮助农村劳动力稳定收入和社会保险的能力。
通过大量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从根本上拓宽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渠道,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创造了条件,从而加快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和转移就业的步伐,扩大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的规模,促进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实现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2.7万名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生态就业政策性补贴500元,年增收6000元。拉动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改善,真正享受到了生态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