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2013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2013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265元/月、1145元/月、1035元/月、945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人事劳资部(处)科: 为发挥市场机制对人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合理价格水平,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现将2013年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行业统筹单位: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现就...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3〕1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14年起,启动实施技师培训...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台港澳毕业生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5号)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我省高校学习的台湾、香...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类企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批准,现发布福建省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福建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综合考虑我省2012年经济发展状况和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贯彻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培育和营造诚实守信服务的人力资...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享受待遇的有关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的意见》(津政办发〔2013〕73号),结合工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