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我省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和特殊困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2年省级超收追加支出方案,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直接管理的有关单位: 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201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
门头沟、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煤集团,各相关工伤医疗机构: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市工伤尘肺、截瘫职工定额付费标准进行...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各中央在京企业,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1——4级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各用人单位: 现将《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7日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区县工商业联合会,各企业: 现就2013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经综合...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要求,理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