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
市人力社保局等五部门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工作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48号)精神,按照创建活动评选标准...
市人力社保局等五部门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补充意见》(津劳社局发〔2007〕90号),按照创建活动评选标准和程序...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北京市地方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已经市质监局审查批准,并以《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3...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各定点医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暨服务设施支付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政府令第49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本级统筹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40号)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补缴政策。在实际工作中...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2013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结合我省经...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2012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于2013年6月正式公布,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规定,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方便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自2013年9月起,我市将增扩基本养老金代发银行(以下简称:代发银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