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全省各地人社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部署要求,推动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促进本市社会保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可持续,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精神,市政府决定,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3年9月30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杨雄 2013年10月14日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013年10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职工基...
各区县医保办、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医疗机构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调整本市镇保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14年调整镇保养老金的范围是:2013年底前已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研究,现决定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职保”离退休(职)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保”离退休(职)人员 (...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调整本市城居保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14年调整城...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经研究,现就本市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 (一)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