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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关于即墨区新就业形态下劳动权益保障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6.01.30

一、 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即墨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这种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方式灵活的模式在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民生福祉的同时,也因其非标准化的劳动关系带来了劳动权益保障的新挑战。本报告旨在通过实地调研与理论分析,梳理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深入剖析当前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即墨区;平台经济;社会保障

一、 调研背景与意义

新就业形态是劳动力市场基于数字技术革命和产业模式变革的必然产物。即墨区作为青岛市的重要城区,拥有发达的商贸物流业和制造业,近年来电商经济、共享经济迅猛发展,吸引了大量劳动力涌入新就业形态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即墨区从事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主要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已超过数万人,他们已成为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然而,与传统“企业-员工”的标准化劳动关系不同,新就业形态多呈现“平台-个人”的合作关系,导致劳动关系认定模糊,使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传统劳动保障法律体系难以完全覆盖。由此引发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安全、民主权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对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落实情况进行系统调研,不仅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也是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本次调研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线上与线下结合)、深度访谈(与平台企业管理者、劳动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

二、 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分析

总体来看,即墨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已认识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并在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策框架初步构建。即墨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青岛市层面出台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文件,如人社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区人社局、总工会、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了协同联动,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例如,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努力。

(二)社会保险参保渠道逐步拓宽。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缺乏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问题,即墨区按照上级部署,大力推广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鼓励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投保商业意外伤害险。同时,积极引导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其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网。

(三)劳动报酬支付机制趋向规范。通过约谈、指导等方式,督促主要平台企业建立与劳动付出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明确计价规则、支付周期等,打击“算法黑箱”和恶意克扣行为。目前,即墨区主流平台企业的薪酬支付及时性有所改善,公开透明度有一定提升。

(四)公共服务与关爱力度加大。区总工会牵头建设了一批“劳动者驿站”、“小哥加油站”,为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充电、休憩等暖心服务。同时,组织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活动,并利用线上平台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增强了劳动者的归属感。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深层原因剖析

尽管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调研发现,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的落实仍面临诸多挑战,一些深层次矛盾亟待解决。

(一)核心问题:劳动关系认定难,权益保障根基不稳

这是所有问题的总根源。绝大多数平台企业将与劳动者的关系界定为“合作”或“承揽”,而非劳动关系。这直接导致劳动者无法适用最低工资、工时限制、带薪休假、经济补偿等《劳动合同法》的核心保护。调研中,超过68%的外卖骑手和网约车司机表示未与平台或代理商签订劳动合同,仅有“服务合作协议”。这种法律关系的模糊性,使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寻求法律救济的路径漫长且艰难。

(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不充分

1. 收入不稳定且“算法控制”现象突出:劳动者的收入高度依赖平台派单量和计价规则,而算法规则的变动往往具有单方性和不透明性。例如,平台在未充分协商的情况下下调单价或调整补贴政策,直接导致劳动者收入“隐形”下降。调研显示,近五成劳动者对收入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表示担忧。

2. 加班普遍且无偿:为完成考核指标或赚取更高收入,劳动者普遍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强制派单”和“最短时限”等算法设计变相导致了强制加班,但几乎没有加班费的概念。

(三)社会保险覆盖存在显著缺口

1. 工伤保险缺失是最大痛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尤其是外卖、快递员,职业伤害风险高。但因其劳动关系不明,无法直接纳入工伤保险体系。虽然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推进,但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仍有局限。商业意外险保障额度低、理赔条件苛刻,难以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2. 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有待提高:虽然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但较高的缴费基数对收入本不稳定的劳动者构成经济压力,导致其参保意愿不强、中断缴费现象普遍。长远看,这将埋下巨大的养老和医疗风险。

(四)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高企

平台通过算法不断压缩配送时间,导致骑手为赶时效而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屡见不鲜,人身安全事故频发。平台企业往往将安全责任归于劳动者个人,缺乏系统性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和事故后的妥善安置机制。此外,长期高强度工作带来的精神压力和身体劳损问题也未被充分重视。

(五)民主参与与职业发展渠道缺失

劳动者在平台规则制定、算法优化等关乎自身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缺乏话语权,处于被动接受地位。同时,该群体普遍面临职业技能培训不足、职业晋升通道狭窄的问题,职业发展前景迷茫,社会认同感较低。

(六)深层原因分析

1. 法律法规滞后性:现有劳动法律体系难以适应平台经济带来的生产关系变革,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保障规定仍较为原则化,缺乏细化的操作标准。

2. 平台企业逐利本能:将劳动者“去劳动关系化”是平台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责任的核心策略。在监管压力不足时,企业缺乏主动规范的内在动力。

3. 监管执法面临挑战:新就业形态具有跨区域、隐蔽性强、就业灵活等特点,给传统的属地化、网格化劳动监察执法带来巨大困难,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处理难”的困境。

4. 劳动者议价能力弱:劳动者高度分散,对平台有极强的依附性,在劳资博弈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难以通过集体行动争取权益。

四、 加强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政府、平台企业、工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一套符合新就业形态特征的权益保障体系。

(一)强化制度供给,明确法律界限

建议即墨区在上级立法框架下,勇于探索,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地方实施细则。核心是探索建立“第三类劳动者”身份认定标准。可以综合考虑平台对劳动过程的管理控制程度(如工作时间、地点、着装、行为规范的指令性)、经济从属性(收入来源是否主要或全部来自该平台)、业务整合性(其服务是否构成平台核心业务)等因素,制定分类标准,对符合标准者赋予其部分劳动法保障权利,为司法和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1. 推行“沙盒监管”与信用监管:对平台企业设立监管沙盒,允许其在可控范围内测试新的算法规则和用工模式,但需承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建立平台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优惠政策、政府采购等挂钩,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

2. 运用数字技术进行监管: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数字平台,实现与主要平台企业的数据对接,对劳动报酬支付、工作时间、安全事故等进行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变被动响应为主动干预。

(三)压实平台责任,引导企业向善

1. 算法取中与透明化:强制要求平台公开计价规则、派单逻辑、奖惩办法等核心算法原理,建立算法伦理审查和劳动者协商机制,避免“最严算法”考核。

2. 强制保险与合理报酬:强制平台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职业伤害保险(或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并推动成为行业标准。指导行业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劳动定额标准,保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收入。

(四)健全社会保障,织密安全网络

1.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积极探索工伤保险覆盖全体劳动者的路径。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门槛,探索社保缴费与收入水平挂钩的弹性机制。加大政策宣传,简化参保流程,提高劳动者的参保便利性。

2. 发展多元化商业保险补充: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保费低、保障范围广、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商业保险产品,作为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五)发挥工会作用,提升议价能力

1. 创新工会组建和入会方式:大力推行行业工会、区域工会联合会的组建,通过网上入会等便捷方式,最广泛地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起来。

2. 深化集体协商制度:推动行业工会与平台或行业协会开展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核心权益事项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从源头维护劳动者权益。

(六)优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继续加大“劳动者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障。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支持其实现技能提升和职业转型。加强正面宣传,评选表彰“最美骑手”、“金牌司机”等,提升其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

五、 结论

新就业形态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对其劳动权益的保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即墨区的相关工作既有初步成效,也面临严峻挑战。未来的关键在于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平衡好促进发展与规范治理、保障权益与激发活力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通过法治引领、技术赋能、协同共治,逐步构建起一套既能体现新就业形态灵活性,又能保障劳动者基本尊严的权益保障“即墨方案”,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为即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同时,能够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保障
  • 劳动者
  • 形态
  • 平台
  • 权益
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即墨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这种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方式灵活的模式在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民生福祉的同时,也因其非标准化的劳动关系带来了劳动权益保障的新挑战。本报告旨在通过实地调研与理论分析,梳理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深入剖析当前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即墨区新就业形态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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