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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一案五调化争议 提升质效促和谐

2024.03.27

近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呈现持续上升势头,为凸显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化解劳资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重调解”的工作原则,将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工作的主线,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积极采取“一案五调”工作模式,及时化解各类劳动纠纷,有效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接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46件(其中:裁决2件,调解44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96%。

一是受理前调解。根据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主动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为其宣传、讲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力争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双方提交证据及举证期满后调解。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阐明调解对于化解争议的重要性,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争议;

三是开庭审理前调解。在开庭审理前帮助双方认真分析案件的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主动和解;

四是庭审后调解。庭审之后,办案人员针对案件实际,结合双方(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

五是作出裁决前调解。即裁决书制作送达之前,给双方一定的时间考虑,最后征求双方意见,力争使调解取得成功。

“一案五调”的工作模式,不仅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能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和气相待,避免了过激行为的发生,更有助于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宋歌)

  • 争议
  • 调解
  • 双方
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呈现持续上升势头,为凸显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化解劳资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重调解”的工作原则,将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工作的主线,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积极采取“一案五调”工作模式,及时化解各类劳动纠纷,有效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接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46件(其中:裁决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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