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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一体化”推进监察仲裁协作联动机制成效明显

2024.03.15

为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依法快捷高效处理欠薪问题和劳动纠纷,山东省汶上县积极探索建立劳动监察仲裁协作联动机制,依托仲裁机构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专长,借助劳动监察机构在劳动维权中的行政执法优势,以“柔性调解”和“刚性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在提高劳动纠纷化解处理效能上下功夫,实现了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群众受益。

一窗受理,群众维权更畅通便捷。设置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服务。整合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仲裁咨询立案窗口,设立统一对外的劳动保障维权“一站式”服务窗口,专人负责接待,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佳维权途径。

协作互动,化解矛盾纠纷更精准高效。劳动监察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充分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未发现相关违法事实且存在争议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送劳动仲裁处理,同时建立移送台账;劳动仲裁在处理案件时,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劳动监察发出仲裁建议书,移送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并对案件处理全程协助和配合。

建立置换调解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权益最大化。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投诉等重点案件时,坚持优先受理,速查速办,能调即调的原则,经劳动监察查明劳动纠纷事实,对涉事双方进行前期调解,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及时对接劳动仲裁,引导当事人将协议置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

完善调解网络,纠纷化解更加便捷。依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采用“人社+工会+法院”联合调解模式,由人社部门牵头,监察仲裁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推进,整合部门、乡镇(街道)调解资源及力量,不断优化升级工作模式,建立“一站式”调解服务机制,持续推进“监察+仲裁”联合协作。

凝聚工作合力,联动成效更加显著。自汶上县人社部门一体化推进监察仲裁协作联动以来,共高效联动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监察案件31件,化解欠薪线索78条,帮助劳动者追回工资370余万元,形成了“1+1>2”的联动工作合力,实现了劳动维权路上“最多跑一次”。

(束三群 崔亦涛 张谦)

  • 劳动
  • 监察
  • 仲裁
依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采用“人社+工会+法院”联合调解模式,由人社部门牵头,监察仲裁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推进,整合部门、乡镇(街道)调解资源及力量,不断优化升级工作模式,建立“一站式”调解服务机制,持续推进“监察+仲裁”联合协作。 凝聚工作合力,联动成效更加显著。自汶上县人社部门一体化推进监察仲裁协作联动以来,共高效联动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监察案件31件,化解欠薪线索78条,帮助劳动者追回工资370余万元,形成了“1+1>2”的联动工作合力,实现了劳动维权路上“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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