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不批假是否侵犯权益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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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的年休假还一天没休呢?为什么不批?”“你去年的年休假和病假加起来已经快3个月了,今年单位不批假!”

“去年是去年,今年是今年,单位怎么能把去年的假算到今年的指标里?再说去年的年休假和病假都是公司同意的,怎么就影响到今年了?”“不能休就是不能休!这是公司规定!”

为了今年能否休假的问题,李某和人力资源部张经理争论了半个多钟头。

李某在四年前大学毕业进入这家公司,前几年他都正常享受了带薪年休假。但去年在休完带薪年休假后,他又因生病断断续续请了两个多月的病假。今年李某要和往年一样申请休带薪年休假的时候,却收到张经理发的不予批假的通知,并被告知他今年的年休假都取消了。虽然李某力争了很久,但他的要求还是被公司拒绝。他认为公司这是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了解了李某的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拒绝他的休假申请是正当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李某在去年已享受了年休假,后来又请了两个多月的病假,按照规定,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因此,公司的规定和做法并没有侵犯他的合法权益。

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李某明白了法律规定。最终,他与公司握手言和,服从了公司的安排。(子闽/文 小米/图)

  • 劳动维权
李某在四年前大学毕业进入这家公司,前几年他都正常享受了带薪年休假。但去年在休完带薪年休假后,他又因生病断断续续请了两个多月的病假。今年李某要和往年一样申请休带薪年休假的时候,却收到张经理发的不予批假的通知,并被告知他今年的年休假都取消了。虽然李某力争了很久,但他的要求还是被公司拒绝。他认为公司这是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了解了李某的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拒绝他的休假申请是正当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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