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女职工在妇女节上班 能否获得加班工资

2019.04.16

问:女职工在妇女节工作的,是否算加班?能否获得加班工资?

【相关案例】

田某是一家贸易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也是一名女职工。今年3月8日妇女节恰逢星期五,她所在的公司仍然要求全体职工上班。事后,有很多女同事来询问她,自己在妇女节当天没有休息,是否算加班?田某却不知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答: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在3月8日当天可以放假半天。因此如果妇女节当天是工作日,且企业安排女职工休息的,不得扣减工资。如果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女职工休息的,也不算加班,只按照正常工作对待即可。如果妇女节当天是休息日,则企业不用补假;如果当天安排员工工作,应当安排补休;补休不成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结合本案,2019年3月8日是星期五即工作日,企业没有安排女职工休息,不计为加班,也无须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女职工在妇女节工作的,是否算加班?能否获得加班工资? 【相关案例】 田某是一家贸易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也是一名女职工。今年3月8日妇女节恰逢星期五,她所在的公司仍然要求全体职工上班。事后,有很多女同事来询问她,自己在妇女节当天没有休息,是否算加班?田某却不知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答: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在3月8日当天可以放假半天。因此如果妇女节当天是工作日,且企业安排女职工休息的,不得扣减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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