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开展大范围排查和整治,做到提早预防、及时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应收尽收。
一是建立工资监督“云平台”,专“盯”用工行为。依托“盘州智慧建设大数据平台”对企业用工进行实名制登记,按照工人管理定规、纠纷处理定人、工资发放定户“三定”原则,对全市62家企业3万余名劳动者工资发放、入职离职等基础信息进行“全程监管”,劳动监察大队通过该“平台”排查梳理,及时督促“问题企业”照章依规办事,确保“平台”在线企业工资发放不落一人。
二是建立应急工资“储备库”,专“助”困难民工。各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高频率督促新建、在建项目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坚决防止施工项目“年终跑路”、企业亏损“资不抵债”而导致民工返乡难和生活难。截至目前,全市共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917.54万元,划拨财政资金200万元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作为应急周转金,最大限度保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三是建立年关维权“田字格”,专“框”境内欠薪。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进行“网格式”划分,各网格对辖区内民工工资支付开展“年关专项检查”,在市信访局、劳动监察大队、各乡(镇、街道)人资社保中心设立涉及煤矿、建筑等重点行业的讨薪“站点”,定人定职就近帮助民工“要钱”、督促企业“还账”。同时,在大山镇小河边煤矿、柏果镇兴达煤矿、盘江精煤公司金佳矿等14家煤矿和石桥水库、猛者水库、春晖園小区等59个项目点设立告示牌维权信息告示牌,确保处处有渠道、时时可维权。目前,检查单位336户,主要存在部分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导致民工工资拖欠,检查组当场责令整改,定期开展回头看。
四是建立恶意欠薪“蜘蛛网”,专“治”不良主体。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通过劳动监察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主体,快速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同时,建立劳动保障领域用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利用各公共场所大屏幕、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介“滚动式”曝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制”联合惩戒格局。截止目前,通过劳动监察措施查处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共52件,其中7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追回拖欠民工工资19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