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泸州市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决策部署,在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中,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抓根治本,重拳治理,在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大、增速快的情况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持了总体稳定,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建章立制、完善措施,着力构建治理制度体系。近年来,泸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泸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泸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动态监管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建立起治理、监管、处置、部门联动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各县(区)也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推动欠薪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龙马潭区强化对跨区域讨薪等有较大社会影响问题的预防处置,制定《预防建设领域民工跨区域讨薪工作方案》;泸县、叙永县、古蔺县大胆探索,制定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实行由人社部门收取保证金办法,实现“管理责任”和“治理责任”统一,发挥工资保证金的“保障作用”和“保底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全面覆盖、提前预防,持续加强常态监管。去年2月起,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日常巡查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式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日常检查巡查,把住欠薪关口,加强源头预防;市级部门组成三个督查组,在2017年开展两轮工作督查。对巡查发现的欠薪项目,实施分类监管,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建立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通过开展巡查和整治,去年全市相关部门约谈企业(项目)245个,处置欠薪突出事件12件,协调处理市外跨区讨薪案件28件。
提升站位,强化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2月1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泸州市紧接着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并制定下发《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本级成立由人社、住建、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从12月中旬起对主城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导;召开全市重点欠薪项目治理工作推进会,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针对全市17个重点欠薪项目,制定工作措施和稳控措施,促进问题防控化解。
从严执法、重拳治理,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重新公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通过12333电话、“阳光政务”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市长信箱等渠道,第一时间收集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恶意欠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7年,全市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0件,公安机关立案16件,追回劳动者工资2789万元,涉及劳动者2057人。
扭住关键、抓根治本,不断推进源头治理。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17年,市、县人社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泸州日报》、川江号手机客户端等媒体上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8户,对企业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依托泸州市建设“信用城市”契机,制定《泸州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黑名单公布和实施联合激励惩戒暂行办法》,联合发改、财政、住建、国土、工商、人行等部门,对企业实施联合激励惩戒;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住建部门对企业资质联合审查内容,2017年限制1家企业参与泸州市土地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