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报送2018年上半年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汇总信息的通知(中就培函〔2018〕6号)

2018.01.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创业培训主管部门:

为配合做好经济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有关制定长期师资培养计划,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的要求,根据我部创业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创业培训师资培训信息汇总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做好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整体安排

各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工作需要及整体安排,开展师资培训申请及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师资培训与本地区创业师资队伍能力建设统筹规划,与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等重点工作统一部署。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师资培训,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获奖师资跨地区巡讲、分享交流等活动,持续推广大赛成果,促进师资能力提升。

各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师资培训主办单位及授课培训师应按照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组织流程(附件1),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做好师资培训的申请、组织、资料报送等工作。我中心将继续严格执行培训师派遣制度,统一培训标准。根据《关于创业培训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2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停止《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核发工作,改由各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印制管理。

二、稳步推进,做好网络创业师资培训组织管理

各地应根据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整体安排,将网络创业培训作为今年创业培训工作重点,纳入创业培训工作计划和政策补贴范围,稳步推进网络创业培训。要大力组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按照网络创业培训讲师申请条件,积极吸纳优秀“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讲师加入网络创业师资队伍,为网络创业培训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

各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师资培训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39号)文件要求,做好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组织管理。首次申请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的地区,应提前一个月提交师资培训申请,并做好相应前期准备工作。

三、相关要求

请各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认真填报《2018年上半年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传真至我中心培训处。组织培训过程中所需表单可登录中国创业培训网(www.siyb.osta.org.cn)首页右侧“下载区”栏目下载。

联 系 人:马威、张薇

联系电话:010-84661054、84661165

传真电话:010-84661050

邮箱地址:mawei@cettic.gov.cn

附件:1.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组织流程

2.2018年上半年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信息汇总表

3.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申请表(2018年版)

4.网络创业师资培训申请表(2018年版)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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