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创业培训工作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开发工作,通过整合各地创业师资培训信息资源,有针对性地为创业师资培训提供技术服务。现将汇总的2018年上半年各地创业师资培训信息(见附件)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中心将继续在坚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培训课程的原则基础上,依据印发的2018年上半年创业师资培训信息汇总表,统一派遣培训师,并做好师资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工作。
二、 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创业培训新版教材使用,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品牌意识,按照师资申请、培训组织和质量监督评估的技术要求,切实规范师资培训班运行和管理。
三、 创业培训师资班申请表须加盖市级以上创业培训工作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首次申请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的地区,应切实做好相应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并于开班前一个月提交师资培训申请。未纳入2018年上半年各地创业师资培训汇总信息的师资班,应先报省级创业培训工作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我中心。
联 系 人:马威、张薇
联系电话:(010)84661054、84661165
传真电话:(010)84661050
附件:2018年上半年各地创业师资培训汇总信息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