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江苏省南京市实施新的建筑业农民工大病保险政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农民工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8万元,为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夯实了基础。
据悉,2010年南京市就出台了建筑业农民工大病保险制度。今年,他们调整了该政策,将建筑业农民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由工程总造价的3降为2.5,为建筑企业减轻负担。在提高门诊待遇之前,建筑业农民工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支付限额为800元。考虑到目前农民工中大部分是年轻人,他们对大病医疗的需求少,对门诊的需求高。为此,南京市将符合医保政策的门诊费用,支付限额提高到15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农民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在大病病种中,原来的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扩大到整个器官移植手术。(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