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关于举办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6.15

各区县委(工委)宣传部(组宣统战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工委办公室,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双创”工作,培植创业典型,发挥成功创业者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根据《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建设乐业日照的意见》(日政发〔2015〕22号)和《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34号)有关要求,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等10部门、单位,定于2016年6月-9月联合举办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搭建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平台,大力宣传创业典型,普及创新创业知识,推介创业成功案例,培育具有日照特色的创业文化,激励更多城乡劳动者开启创业理想、开展创业实践,积极构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二、大赛主题

众创未来 圆梦日照

三、组织领导

大赛由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科学技术局、日照市商务局、日照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日照市总工会、共青团日照市委、日照市妇女联合会、日照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办;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照市国家税务局、日照市地方税务局、日照市创业促进会、日照广播电视台(集团)、日照日报社支持。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z12333.gov.cn)、“日照公共就业创业”公众微信号作为大赛官方发布平台,日照广播电视台(集团)、日照日报为大赛合作媒体。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四、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创意团队、创业项目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

2.创业思路清晰、准备充分、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拓展空间大;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初创企业

1.创业时间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成长企业

1.具有高成长性,发展稳定的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企业工商注册5年以内,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4.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大赛流程

本次大赛分报名及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及预赛。6月1日至7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企业和创业项目,可直接向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市直参赛对象向日照创业大学报名;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在辖区内要积极参加相关赛事活动。

8月5日前,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宣传、财政、科技、商务等部门,通过商业计划书评审、参赛选手展示等形式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预赛工作。

8月10日前,各区县、日照创业大学按比赛组别分别推荐3-5个团队/公司(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每组推荐1个团队/公司)参加复赛。参赛代表必须是团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一经确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更改。推荐选手中,每个比赛组别不少于1名返乡创业农民工或1名高校毕业生。

(二)复赛。8月15日-9月10日,采用商业计划书评审、沙盘模拟或项目路演等方式进行,按排名顺序确定每组进入决赛的8名选手。创意团队、创业项目以商业计划书评审为主、沙盘模拟或项目路演为辅;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商业计划书评审、沙盘模拟或项目路演并重。

(三)决赛。9月11日-9月30日,通过“现场展示+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决赛,按现场打分*80%+复赛成绩*20%计算决赛总分排名,分别产生创意团队或创业项目、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举行现场颁奖典礼。

技术要求及复赛、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竞赛奖、组织奖。

1.竞赛奖。决赛分现场展示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由5名以上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所有评委打分加总算平均分计入成绩,成绩现场公布。按照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每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对一、二、三等奖给予资金奖励: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2.组织奖。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组织领导、赛程推进、选手质量、宣传报道等确定名次和奖项,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及荣誉证书。

各奖项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二)奖励政策

1.入围决赛的,可参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的高层次创业实训;

2.可享受市级创业导师提供的“一对一”创业辅导;

3、优秀团队/公司,将被推荐参加第三届山东省创业大赛。

4.可将创业项目纳入日照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5.推荐在日照市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落实3年内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6.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创业补贴政策;

7.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0万元—300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8.优先推荐给创业或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举办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是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抓双创”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创业政策、展示创业成果、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创业大赛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提高认识,成立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制定大赛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选拔。认真制定和落实大赛工作方案及比赛规则,体现大赛广泛性、群众性和专业性。要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获奖选手的表扬、奖励政策和规定,充分调动创业者参与的积极性。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赛或材料评审等方式,选拔出代表本辖区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复赛和决赛。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带领推荐选手参加预决赛和相关活动。通过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等方式,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选手和大赛质量。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做好创业大赛的舆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创业大赛的目的、意义、目标、步骤和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报道创业大赛进展情况,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全面宣传展示创业工作成果,对获奖以及比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企业和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结合实际进课堂、上讲台,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请于6月15日前将本辖区创业大赛工作方案及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任 丽 李 博

联系电话:8866033 8866162(传真)

电子邮箱:rzcy8866033@126.com

附件:

1、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组委会

2、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报名表

3、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创业(商业)计划书模板(一)

4、第三届日照市创业大赛创业(商业)计划书模板(二)

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日照市商务局

日照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日照市总工会

共青团日照市委

日照市妇女联合会

日照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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