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本县实际,决定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范围为县内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及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届时,将组成执法检查组,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2012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县内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克扣拖欠工资、使用童工、超时加班加点等违法行为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陈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