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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复赛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0]34号)

2010.07.1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现将《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复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复赛的通知》(新职竞办字[2010]7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竞赛各项工作,确保大赛有序进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复赛方案

为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通过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推进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促进提高生产实习教学质量,引导广大师生努力钻研技术技能,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46号)、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复赛的通知》(新职竞办字[2010]7号)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承办单位: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新疆安装技工学校

(三)竞赛组委会:

主任:肖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主任:孙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帕尔哈提·司马义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王建民 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院长

王建平 新疆安装技工学校校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孙戎(兼)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副主任:杨国农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高小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程奎 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副院长

翟艳 新疆安装技工学校副校长

成员:伊不拉音、艾力西尔、柳鹏旭、王法林、冯青华、郭红刚、宋思军

二、竞赛职业(项目)及地点

(一)车工(高级组、中级组)

竞赛地点: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

负责人:柳鹏旭 电话:13565900740

(二)装配钳工(高级组、中级组)

竞赛地点: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

负责人:王法林 电话:13579985895

(三)无线电调试工(高级组)

竞赛地点: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

负责人:冯青华 电话:15899469931

(四)机电一体化

竞赛地点: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

负责人:郭红刚 电话:13579871507

(五)焊工(高级组、中级组)

竞赛地点:新疆安装技工学校

负责人:宋思军 电话:13139899138

三、参赛对象

竞赛所设职业(项目)内的各级各类技工院校中具有技工院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项目)的竞赛。

四、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车工、焊工、装配钳工职业学生高级组和中级组分别以《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焊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无线电调试工职业学生高级组以《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同时,各竞赛职业(项目)结合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大纲并结合学生不同组别特点统一组织命题。

五、竞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由各技工院校负责进行,初赛的优胜者进入复赛阶段竞赛。

复赛于9月21至23日进行,由自治区竞赛组委会组织,复赛的优胜者进行集中强化训练,推荐参加11月举办的全国决赛。

六、竞赛内容及形式

复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具体技术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上发布为准。

七、表彰奖励

(一)个人奖

1、自治区复赛

(1)对竞赛中获各职业、各组前3名的选手,由自治区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2)凡参加车工、焊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职业学生高级组和机电一体化项目学生组竞赛的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车工、焊工、装配钳工职业学生中级组竞赛的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全国决赛

(1)对全国决赛中获车工、焊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大赛职业学生高级组前5名的选手,获机电一体化项目学生组前10名的选手,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全国决赛中获车工、焊工、装配钳工学生中级组各大赛职业前5名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由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自治区竞赛组委会对我区选手予以奖励。

(2)对全国决赛中获车工、焊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大赛职业学生高级组第6-15名的选手,获机电一体化大赛项目学生组第11-20名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对全国决赛中获车工、焊工、装配钳工学生中级组各大赛职业第6-15名选手,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由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3)对全国决赛中获各大赛职业(项目)前10名的选手,由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雏鹰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4)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全国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

1、自治区复赛

设3个“优胜奖”,5个“优秀组织奖”。

(1)对参加全国决赛选手人数前3名的学校,由组委会授予“优胜奖”奖牌并予以奖励。

(2)对积极准备,组队参加5个项目(组)以上、平均分前5名的学校,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奖牌。

2、全国决赛

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10名的参赛院校,由全国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教学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八、大赛经费

(一)自治区复赛的组织、命题、评判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各专业比赛项目工量具及耗材由组委会统一配发。各参赛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加全国决赛强化培训和全国决赛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九、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9月20日

(二)报到及住宿地点:

1、车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机电一体化竞赛

报到及住宿地点:东风宾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24号(乘2路车农机厂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黄文军 联系电话:13119919164

2、焊工竞赛

报到及住宿地点:新疆安装技工学校

地址:乌鲁木齐市杭州东街434号(乘52、701、922、526、305、304、503路公交车农技校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王建江 联系电话:13565858738

十、其他

1、参赛学生报到时需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参赛学校按下表填报并于9月3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报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参赛学生名单

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伊不拉音

联系电话:0991-3689690

传真:0991-3689916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编:830011

各职业技术文件查阅中国就业网。

网址:www.lm.gov.cn点击“竞赛”即可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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