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增强法律规定的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部制定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各地...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负责同志。 问:制定《暂行规定》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2012年底,全...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关于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的要求,持续提高我省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
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建立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如...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2013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2013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265元/月、1145元/月、1035元/月、945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人事劳资部(处)科: 为发挥市场机制对人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合理价格水平,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现将2013年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类企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批准,现发布福建省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福建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综合考虑我省2012年经济发展状况和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
“以前劳务派遣企业是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的,但现在不行了,进行劳务派遣必须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劳务派遣工作,注册资本也由原来的5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还得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人员资质。”,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咨询...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出台了 《吴中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履行征求工会意见法定程序的操作办法(试行)》,对 《劳动合同法》 《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事先通知工会并征求工会意见的法定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