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部署,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取得...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仲发[2012]97号)精神,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在地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辖区,所发生的人事争议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管辖。目前西城、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充...
(2002年3月28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244号),现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名单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其中标注★的受过国家表彰,标注▲受过自治区表彰。如公告名单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请向内蒙古自治区人...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努力营造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的良好氛围。把面上宣传与有针对性的宣传相结合,把宏观宣传与具体指导相结合,努力使《劳动合同法》深入用人单位和职工,不断提高社会影响面。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活动的开展...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为18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1350元、1200元;...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如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单位: 为继续做好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3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