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

    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及《浙江...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

  • 浙江省桐乡市“四位一体”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升级版”

    近年来,桐乡市以打造“无欠薪县市”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形势变化,改革工作体系,创新受理模式,完善防欠机制,提档优化服务,“四位一体”打通劳资调处“中梗阻”,成功构建新常态下的和谐劳动关系,劳资纠纷下降明显。2017年,该市受理各类劳资案件220件,同比下降2...

  • 浙江: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五分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近年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积极应对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新常态,通过推行分类管理、分险研判、分级处置、分岗定责、分层联创,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已经连续18年获评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先进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突出单位。2017年全市受理并办结欠薪类投诉举报案件2201件...

  • 创新裁审衔接机制 完善裁审工作衔接 浙江省出台加强裁审衔接具体意见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加强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月7日,...

  • 浙江景宁:构筑监察仲裁“坚强前哨”,助力“无欠薪”县创建

    为促进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景宁”,景宁县人力社保局充分发挥监察、仲裁的“坚强前哨”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推社会稳定,助力景宁“无欠薪”县创建。 一、搭建基层平台,预防化解基层劳资纠纷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根据景宁县企业分...

  • 2017年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成效显著

    2017年,在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领导重视下,浙江省调解仲裁机构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浙江省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一、加大办案力度,案件处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浙江省各级劳动人事争...

  • 江苏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市召开

    日前,江苏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会议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以全面推进落实部、省一系列重要会议决策部署为主线,总结2017年工作,深入分析新时代江苏省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健副厅长指出,2017年,江苏...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00元调整为24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