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政策,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新农保工作,结合各地实践和有关意见建议,现对我省新农保政策作出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239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0年公...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按照《全省“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决定对全省城镇失业人员进行一次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月标准各档次分别为900元、840元、760元、690元,对应...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企业集团、总公司: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营性...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239号)和我区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的实施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2010年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