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市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筹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去产能职工安置政策范围 将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政策范围由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四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宣传推广 各地要大力宣传推广第四批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发布工作(以下简称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工作)制度,我部决定在全国确定102个城市作为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工作定点联系城市,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功能,把握市场变化,发...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内各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从2017年起在全省...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就业重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2号),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确保年内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高校: 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支持各地、各高校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下同),对列入省里支持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