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 市编办 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4日 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32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1...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川人社发〔2011〕42号,以下简称《意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中央试点单位、军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办公室:为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证书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9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2013年6月20日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关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的规定,我部制定公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3]3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4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为进一步落实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行为,7月5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以“学习贯彻新劳动合同法”为主题的专题会议。海盐科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盐泰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21家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培训。 会议围绕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修订内容,着...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9〕1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1号),201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