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规定,结合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文件 关于明确2019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现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4年在全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国人定义幸福的一大标准。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提升新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水平、完善养老体系进行了顶层制度设计。 形势严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 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