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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实现全省覆盖

2026.03.13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郑州、洛阳、南阳3个地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将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扩至全省,为各类从业人员撑起职业伤害“防护伞”。

一是在参保范围方面,对两大险种作出明确界定。基本工伤补充保险面向试点城市行政区域内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职业伤害保险则重点聚焦暂未纳入传统工伤保险保障的七大群体,将超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村(社区)“两委”人员、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注册志愿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七大群体全部纳入保障,填补了特殊群体职业伤害保障空白。

二是在赔付机制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赔付认定的经办流程,明确参加基本工伤补充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承保商业保险机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自身不再进行认定和鉴定,大幅提升理赔效率。

三是在赔付内容方面,明确基本工伤补充保险的赔付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项目,若保险赔付金额不足以覆盖相关待遇,不足部分仍由用人单位补足。职业伤害保险则为参保人员设置了三大核心赔付项目,即一次性身故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偿金、职业伤害医疗补偿金。

四是在参保与经办流程方面,根据两大险种的参保主体不同,明确了对应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时依托信息化建设与多元缴费方式,为参保方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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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郑州、洛阳、南阳3个地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将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扩至全省,为各类从业人员撑起职业伤害“防护伞”。 一是在参保范围方面,对两大险种作出明确界定。基本工伤补充保险面向试点城市行政区域内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职业伤害保险则重点聚焦暂未纳入传统工伤保险保障的七大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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