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门峡市人社局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联动机制,聚焦根治欠薪、规范用工、守护社保基金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预防、调解、仲裁、执法、监督、援助有效衔接的全链条治理闭环,有效提升劳动保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强化行刑衔接,筑牢依法治理屏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欠薪问题,建立人社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常态化执法司法衔接机制,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工程建设等领域恶意欠薪、侵害农民工权益等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零容忍”。2025年,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较好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协同联动,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社会保障领域建立“检察+人社”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行政非诉执行协作等全方位协作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保费征缴、工伤认定及待遇落实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行政机关根据检察监督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协同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共同提升劳动保障领域协同治理效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
优化裁审衔接,提升争议化解质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证据认定、裁审衔接等关键环节,推动裁审标准和尺度统一。2025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11件,结案率达到100%。同时,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均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整合行政、司法、工会等多方力量,配备专业化调解队伍,建立“收案先调解、立案接着调、庭审三调解、裁决前再调解”的全流程调解机制,2025年,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8%,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
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协作机制做好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将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援助事项。同时,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实现“仲裁申请+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2025年,为28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