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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三举措确保劳动关系领域和谐稳定

2025.01.13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坚持以人治促法治,以法治促和谐,以和谐促稳定,通过强组织、抓关键、提素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领域保持和谐稳定。

一是打造劳动关系协调协商组织堡垒。联合工会、工商联、工信部门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17家部门就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工作纵向传递,层层落实,指导各镇街充分利用属地优势资源,成立镇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机构,以协商调解方式促进劳动关系问题快速处置,有效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二是抓住企业劳动关系治理基础环节。以企业为目标,制定《关于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通知》《企业“和为贵”调解室和文化中心建设方案》,联合镇街和有关单位按照“六统一”标准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调解组织,设立“和为贵”调解室,目前该县已在150余家规模企业成立调解组织,培育调解员500余人。另一方面,根据企业、基层平台、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4项标准将镇街和县域主要经济领域劳动关系协调员分类整合,纳入21组工作台账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季度量化考核。

三是夯实劳动关系“三大员”能力素质。劳动关系“三大员”即劳动关系协调员、劳资专管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这部分人员是化解劳动纠纷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力军。目前,已面向镇街、企业“三大员”已开展宣讲培训、座谈研讨能力素质提升活动20余期,涉及人员1000余人。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金牌”评选、技能竞赛等活动,以获奖获优人员为榜样介绍经验,带动其他“三大员”能力素质提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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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坚持以人治促法治,以法治促和谐,以和谐促稳定,通过强组织、抓关键、提素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领域保持和谐稳定。 一是打造劳动关系协调协商组织堡垒。联合工会、工商联、工信部门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17家部门就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工作纵向传递,层层落实,指导各镇街充分利用属地优势资源,成立镇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机构,以协商调解方式促进劳动关系问题快速处置,有效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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