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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监察+仲裁”联动化解劳动纠纷

2024.04.10

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探索建立监察执法和调解仲裁协同办案模式,发挥刚性执法监督和柔性案件调解的职能优势,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1+1>2”的工作成效,依法、高效、快捷处理劳动领域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完善制度,织密劳动解纷“保护网”

1.双向培训赋能

建立监察员和仲裁员双向培训的人员整合制度,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组织的仲裁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养兼具监察员和仲裁员资格的“复合型”业务骨干。目前,共有5名工作人员兼具双重身份,既拓宽知识视野,又提升业务能力,实现双向成长、双方赋能。

2.志愿服务把防

建立“一对一、点对点”业务指导服务制度,组建由青年监察仲裁员组成的志愿服务团队,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深入争议较多的企业或工业园区,帮助用人单位梳理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志愿服务团队已挂钩服务工业园区1个、企业23家,把好企业劳动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3.调裁衔接提效

建立“监察+仲裁”案件衔接服务制度,开辟劳动纠纷处置绿色通道,推进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调裁程序有序衔接,缩短案件处理时限,提升案件处理质效。2023年以来,通过劳动监察导入仲裁程序的案件为51件,时限缩短30%,有效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关口前移,下好劳动解纷“先手棋”

1.加强普法宣传

监察+仲裁定期入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针对辖区内用工人数较多、仲裁争议案件较多的企业进行专项走访宣传,做到精准普法、护企发展。2023年以来,走进百余家企业进行联合普法宣传和讲座,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宣传材料1200余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加强隐患排查

监察+仲裁定期深入企业摸排劳动纠纷隐患,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用工制度,强化劳动纠纷源头治理,提升劳动纠纷处理效能,有效预防各类劳动纠纷,实现劳动争议风险的早介入、早化解。2023年以来,指导工贸企业42家、在建项目93家,受理劳动纠纷投诉案件数量下降32.4%。

3.加强执法监管

监察+仲裁将工资支付等情况列为执法监管重点,依托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建设领域合同履约评价等执法检查活动,强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合法用工意识。帮助劳动者获取有关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减少劳动者诉求劳累,有效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率。2023年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

协调联动,打出劳动解纷“组合拳”

1.信息共享

两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卷宗互阅、事实互认,形成维权合力,实现立案衔接、办案联动、工作交流等方面的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助推纠纷化解提速增效。2023年以来,两部门联合处理的劳动纠纷案件办结时限总体缩短30%以上。

2.案件分流

两部门通过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移送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案前调解处理,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或审理前,打通劳动纠纷化解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通过分流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案外调解的案件数达267件,劳动仲裁调解率上升2.86%。

3.应急处置

两部门通过开展联合协作处置,发挥协同联动优势,对辖区内重大、疑难、集体案件,启动应急预案,共同研究解决方法,采取互相配合、联合会诊、共同协商等方式,及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2023年以来,两部门先行介入各类萌芽性集体事件,妥善做好释法和调解工作,全区未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

  • 劳动
  • 纠纷
  • 案件
帮助劳动者获取有关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减少劳动者诉求劳累,有效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率。2023年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 协调联动,打出劳动解纷“组合拳” 1.信息共享 两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卷宗互阅、事实互认,形成维权合力,实现立案衔接、办案联动、工作交流等方面的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助推纠纷化解提速增效。2023年以来,两部门联合处理的劳动纠纷案件办结时限总体缩短30%以上。 2.案件分流 两部门通过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移送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案前调解处理,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或审理前,打通劳动纠纷化解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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