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高就业和求职能力,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厅代章)印发《关于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上海市等地为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地区;支持试点地区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件规定,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类型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
2022年,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可选用两种模式,一是参照安徽省创业模拟实训项目给予相关经费补贴,二是以项目化运作方式购买服务。
2023年,部指导中心转发安徽省厅文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同时中心可在师资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支持。
通知下发后,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安徽省、四川省等地积极响应,已成功举办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培训班。
相关文件摘要
一、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
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打造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
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
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更好地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高就业和求职能力,决定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工作。
将项目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试点地区依照国办发〔2019〕24号文件规定,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类型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
积极开展项目试点,组织教学和培训,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和政策,更新就业观念,掌握求职方法,提高求职就业能力;梳理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和课程技术体系;培养建立项目专家和师资队伍。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项目工作模式。
四、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年)
根据有关规定,将本项目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类型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所需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合理统筹安排,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模式一:以项目化运作方式购买服务
试点市可根据实施机构条件,按规定经项目评审或招标采购等方式,确定项目运作方具体实施求职能力实训营相关工作,以项目化运作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训练对象免费参加求职能力实训营。有关求职能力实训补助金额以中标价为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租赁布置、教学设施配备、师资课酬、现场观摩学习等费用支出。
模式二:参照我省创业模拟实训项目给予相关经费补贴
试点市参照我省创业模拟实训补助标准,给予求职能力实训1300元/人经费补助。对于开展职业能力测评的,依据创业能力测评补助标准,给予职业能力测评补助60元/人。对于参加求职能力实训符合条件的,按照技能培训生活补助标准,给予每人每天50元补助(含交通费),以及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有关资金补助标准,各试点市可根据不同群体,依据本地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转发《安徽省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方案》的函(2023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的有关内容,安徽省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形成了有益经验。现将《安徽省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试点方案》转发你们,供参考借鉴。
有意愿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的地区(省级或地市级),可结合实际出台推动求职能力实训营的细化文件或方案,我中心将在师资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2023年上海市就业服务工作要点》
优化青年群体就业服务。推广实施“求职能力实训营”特色服务项目,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多元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