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汝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按照“边引导边预防、先调解后裁决、调裁良性互动”的原则,做到案前能化解的不立案,庭前能和解的不审理,裁前能调解的慎裁决,变“单纯办案,一裁了之”为“息诉止访,定纷止争”,努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整体效能。
去年8月,该院承办汝城经济开发区三鑫电化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劳动工资案。该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很多员工已回到老家或继续到其他省份如广东、江苏工作,若按正常流程操作将给他们带来极大负担。针对此类案件,该院以“减轻劳动者诉累”为宗旨,仲裁员不怕麻烦,采用特快邮寄仲裁文书、推举职工代表,仲裁员以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开庭时间,尽最大可能让劳动仲裁向“一次办好”靠拢,在保证仲裁程序严谨、公正高效的前提下,减少劳动者“在路上”的奔波之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理,争议在20天内处理完毕。
此外,该院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仲裁员主动深入企业,就用工过程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年7月,汝城县农村商业银行有两位司机到仲裁院因同工同酬纠纷问题申请立案,该院了解深入到农商行宣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推动用人单位完善用工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企业败诉原因,以仲裁建议书的方式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宣传和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企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