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相关问题的解答》(冀人社规【2020】4号)红关文件,为全省劳动人事仲裁员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操作性和指导性比较强的参考意见。为了把文件中的参考意见落到实处,沧州市人社局立足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实际,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坚持“快、学、用”三字措施, 努力提升疫情劳动争议办案质效。
坚持一个“快”字。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收到电子版《冀人社规【2020】4号》文件后,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利用《沧州市劳动仲裁交流微信群》平台将文件发送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提出具体要求。
坚持一个“学”字。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负责人收到电子版《冀人社规【2020】4号》文件下载打印,确保全市80余名仲裁员人手一份,逐条逐句学,相互交流学,结合案例学,做到人员、内容和效果三落实。
坚持一个“用”字。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员学习文件中十九个问题解答的同时,注重学以致用,努力用实务操作参考意见分析劳动争议案情,做好调解工作,为疫情防控结束后案件开庭审理的高质量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