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兴化市人社局率先完成第一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应急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发放工作。
本次应急稳岗资金返还对象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兴化市人社局对这部分企业参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企业的发放标准,给予企业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水平3个月的稳岗返还补贴。4月上旬,市人社局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迅速响应,通过与宣传、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税务,邮政等部门协查合作,快速确定了应急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在工作中加快推进互联网经办服务,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比对,参照普通稳岗返还的工作流程,对1万元以下的企业施行“免申报,主动还”的工作策略,对一万元以上的企业则在完成各部门审核之后,再通知企业进行申报,做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见面”,最大限度内减轻企业事务,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学美介绍,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四大行业,我市积极放宽政策享受条件,将3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此外,我市将加大应急稳岗返还的发放力度,争取在四月底完成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的发放工作。兴化市人社局将群策群力,精准施策,用最快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恢复活力。
截至目前,兴化市已完成全市2019年度普通稳岗返还的全部发放工作,累计发放企业1658家,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810万元,发放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稳岗返还216万元。公示受疫情影响应急稳岗返还企业205家,即将发放返还资金7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