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铁岭市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本次政策实施范围是:对实行统账结合模式且按正常费率缴费的各类企业实施减征。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未实行统账结合模式或未按照正常基数、费率缴费的特殊缴费主体不在减征范围内。本次减征项目为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缴纳。本次减征期限为3个月,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至5月,此期间实施减半征收。2020年6月起,恢复正常征收比例。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