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线上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03.1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线上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 积极宣传推广应用。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部署,近期,人社部已开通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在全国统一启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线上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线上“点对点”平台),并推出《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小程序使用指南》(附件1)和《农民工电子社保卡返岗复工服务指南》(附件2)。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省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为此,各级人社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紧紧抓住当前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重要时间窗,充分发挥线上“点对点”平台便捷、高效优势,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就业信息平台、手机短信、交通运输出行平台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更多的企业和农民工在线上“点对点”平台填报需求,提高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效率。 

二、 加强信息采集利用。各级人社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天定时登陆系统,及时采集企业和省内外农民工返岗复工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数据分类应用,加强与输出(输入)地人社部门、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航空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交换与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指导我省用工企业尽快制定“点对点”专门运输方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安全有序返闽返岗。 

三、 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要主动与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用工需求,介绍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政策,推动企业使用线上“点对点”平台,并做好相关对接服务工作,促进政策落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四、 助力贫困劳动力“点对点”返岗复工。对于线上“点对点”平台上已落实工作岗位、跨县(市、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地要优先将他们纳入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专门运输服务保障,解决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出行难问题。 

各地使用线上“点对点”平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工作情况可及时向省厅报告。 

联系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曾云 0591-87602854  

              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赖响 0591-87558232 

   

附件:1.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小程序使用指南 

2. 农民工电子社保卡返岗复工服务指南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线上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集团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4号)要求,提高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效率,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启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我部于2020年3月5日开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该系统支持农民工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方式,在线填报出行需求信息;支持农民工出行健康信息核验;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类提取农民工出行需求信患。各地在开展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时,要积极通过该系统采集农民工返岗复工出行需求信患,开展各项服务。对于已经开通线上信息采集系统的地区,已有信息采集指标或调整后信患采集指标能够满足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采集需求的,可继续使用原本地系统。对于未开通线上信息采集系统的,原则上要求使用全国统一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 

二、 加强出行需求信息运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我部网址(http: //wgfw. mohrss. gov. cn),查询下载农民工填报的出行需求信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下载的人员信息已经系统比对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数据,其中健康状况均为“未见异常”。各地要按照出行时间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是否已有工作岗位等条件做好数据分类应用,及时联系农民工本人和企业,做好组织出行。对于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中要重点帮扶。对于有意愿外出务工但无工作岗位的农民工要加大就业服务力度。 

三、 做好出行服务衔接。各级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作机制联络员,负责每日汇总本地农民工“点对点”出行信患。输出地和输入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及时共享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需求信患,并做好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铁路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交换与衔接。省级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作机制要加强调度和指导。 

四、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运用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就业信患平台等渠道,通过制发、张贴小程序二维码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动员广大农民工通过该系统填报出行需求信患,提高“点对点”工作服务效率。各级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加大对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的宣传力度。 

农民工工作司联系人: 

姜  浩  (010) 84207634  18511839631 

张彤业  (010) 84207630  1391 1667108 

信息中心联系人: 

赵  娥  (010) 84202378  1340104981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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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小程序使用指南 2. 农民工电子社保卡返岗复工服务指南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线上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14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集团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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