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特定岗位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招聘对象,招录后均安排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自2012年以来,安徽省滁州共招(补)录基层特岗1066人,目前在岗744人,稳岗率达69.8%。
待遇留人。建立基层特岗人员薪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2015年起,基层特岗人员工资按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执行,与最低工资标准保持同步上调。经过4次调整,目前在岗人员年工资标准提高至4.5万元。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与工龄、业绩挂钩,部分县区人员实际收入超6万元,发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岗位稳心。基层特岗人员招录后,重点安排在人社、民政、计生等政府部门基层岗位。用人单位与基层特岗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考核结果合格后实行续签。制订《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开展优秀特岗人员表彰奖励,已选拔12名优秀特岗人员担任主任助理,选调补充6名优秀特岗人员进入社区工作人员序列。每年走 访慰问特岗人员,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特岗人员加入工会,入会率达98%以上。
技能强身。充分发挥基层特岗工作性质优势,通过岗位锻炼、业务培训以及“传帮带”等方式,提升基层特岗人员政策理解、政务礼仪、法治思维及基层社会工作等能力。全市已举办特岗人员培训班15期,培训特岗人员达728人次。鼓励基层特岗人员积极参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有针对性提升党务、政务工作能力水平,目前已有181人录取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